云南省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 重要论述的实施意见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局办公室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阅读次数: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意见》(中震党发〔2017〕4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对防震减灾工作也作出了多次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了要继续弘扬伟大的抗震精神,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鲜明指出了要深刻认识我国自然灾害严重的基本国情,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防灾减灾救灾取得的成就,客观分析了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仍然复杂严峻的形势,着力强调了要树立落实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发展思路、实现途径和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体现人民立场,贯穿科学思想方法,是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理论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国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方面,在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地位特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地震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一个基本国情”“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六项重点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为使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向往更加安全的生存发展环境,对减轻地震灾害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地震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依靠人民,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地降低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对民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保障作用,服务国家和民族安全发展。

坚决落实事业发展新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的重要理念。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切实增强责任感、 使命感、紧迫感,牢固树立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正确处理防震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加注重灾前预防,更加注重综合减灾,更加注重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更加强化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创新举措,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坚持弘扬行业先进文化。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面对我省自然灾害严重的基本省情和我省防灾能力和水平较为薄弱的现状,防灾减灾救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艰巨任务,也是造福国家、造福人民、造福社会的伟大事业。其性质和特点需要广大地震工作者具有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思想境界,需要保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需要弘扬攻坚克难、坚守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行业自信,尊重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积极性创造性,提振精气神,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提升我省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和水平

(一)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地震监测预报是地震系统的核心业务,是防震减灾的重要基础,要切实加强震情跟踪与分析研判。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强化震情监视跟踪工作要求,制定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加强7级强震和年度重点危险区跟踪,扎实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各环节工作,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及震情监视跟踪水平。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和信息网络建设的管理,实施新的震级国家标准,建立我省地震数据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川滇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云南分中心建设。制定实施《云南省市县地震部门震情会商制度改革指导方案》,不断完善我省震情会商制度。持续推进昆明、大理地球观象台建设。编制《云南流体、地磁、形变台网建设规划(2016~2020)》并推进实施。推进云南区域骨干台站建设、形变电磁及流体观测台网优化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把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和7级强震作为地震监视的重点,尽快组织开展重点危险区风险评估,全力跟踪、周密部署,发挥好震区州(市)县在短期和临震预报中的作用。

(二)大力推进预警工程建设

深入开展川滇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贯彻施行《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加快推进地震预警体系建设,在我局已经建立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完成了台点勘选任务的基础上,配实配强预警项目建设指挥部,做实工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预警项目部的组织管理、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十三五期间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数据处理和信息发布中心,基本形成全省范围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形成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域地震预警能力。

(三)提升城乡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评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我省抗震设防管理体系。加快组织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点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要向年度重点危险区倾斜、向基层倾斜。全面推进第五代地震区划图的落实,增强基层地震部门对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各行业抗震设计规范与第五代区划图的衔接。严格执行《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推进城市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成果和减隔震技术在城乡建设规划及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推进滇中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地震保险覆盖面,降低地震灾害损失和风险。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建设。

(四)理顺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以及省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

充分发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抗震救灾办、恢复重建办在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中担负起主导职能。进一步明确云南省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加强技术平台保障,与有关成员单位实现互联互通,发挥在日常地震应急准备、震时抗震救灾行动中的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

(五)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新机制,以应对大震巨灾为目标,继续开展联席会议督促检查工作。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机制,深化相关部门在抢险救援、物资调配、社会动员、应急保障、灾情获取等方面的合作,全面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防范工作。指导地震重点危险区地方政府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制定抗震救灾应急准备防范专项方案。开展重点危险区备震应急工作检查,发挥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防、抗、救”各环节的作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防震减灾责任。制定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管理机制。加大新技术在应急救援领域的研究和运用力度,继续推进地震应急灾情速报与协同服务平台建设。全省范围内开展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开展地震烈度和灾害损失评估培训工作,开展跨区域地震应急联动综合演练,开展省级救援队分级测评工作,全面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引导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六)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范

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探索灾害发生、发展和应对规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灾情速报网络平台。完成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减轻地震灾害风险的各项举措更加科学、合理。推动整合民政、地震、国土等系统群测群防与灾情速报队伍,建成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灾情速报共享平台。继续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不断夯实全社会的地震应急基础。继续推动和推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民房地震保险工作。

(七)推进地震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地震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地震安全信息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应用、云服务中心平台,形成以云服务与应用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地震云数据中心,对地震数据信息进行统一存储、统一处理、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的云南省地震局地震信息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程。加强对上衔接与横向合作,首先要充分地与中国地震局的顶层设计相衔接,同时要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合作,提高我省地震预测预报预警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智慧地震”发展的“排头兵”。

(八)立修并举健全法制体系

加强综合立法研究,及时修订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加快形成以专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为骨干、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相配套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推进《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积极探索地震部门综合执法的新方式,并指导合适的州市开展试点。结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对州市地震部门权责事项进行调研和梳理,动态调整和规范全省地震部门的权责清单,进一步健全全省地震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全省州市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推动各级地震部门全面履行监管和服务的职责。

(九)全力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地生根

2016年12月底,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即将印发《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地震局印发了《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要做好规划的解读和任务分解,强化规划对年度工作计划和资源配置的引导与约束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制定《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局省合作”实施方案,推进云南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开展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的收尾工作,根据我省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建议继续实施防震减灾10项重点工程,不断提升我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通过恢复重建争取资金加大对州市防震减灾能力的支持。

四、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

(一)问题导向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深改组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地震局党组深改组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凝聚共识,开拓创新,谋划推动云南地震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加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战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统揽全局,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改革,提出改革思路,出台云南地震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业务体制改革、震灾预防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四大改革任务。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地震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探索发展新路。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通过改革激发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提升地震部门自身能力和水平。明确推进改革的工作思路:一是思想引领、问题导向,二是承上启下、安排得当,三是落地生根、务求实效。

(二)破解难题创新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云南省将要印发的《云南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中国地震局党组深改组会议精神要求,加强调研,破解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全面梳理地震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协助牵头部门抓好改革举措的落实和重点任务的推进,确保各项改革和任务落到实处。深入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优化对事业发展带来的变化。聚焦主责主业,调整科研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新体系。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进一步强化市县地震工作机构职能职责作用发挥。积极探索推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改革,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重管理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试点。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探索新形势下多方参与地震灾害治理的群测群防工作新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参与地震灾害风险治理活动政策措施,搭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

(三)规范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深化地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按照中国地震局党组深改组会议精神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深化改革落地生根。以规范安评管理为重点,重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体系,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快修订《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划清抗震设防监管权、责界线,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细化监管措施,落实地震安全强制性评估要求。探索派驻执法、综合执法、委托执法模式,引入保险机构、新闻媒体、群团组织和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全国地震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执行“科技人员传帮带培养办法”开展“传帮带”活动,探索考核评价、绩效分配新机制,完善科技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包括气枪主动源探测系统等在内的国家地球物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地震行业重点实验室、减隔震系列产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震孕育、成灾机理等地震科学基础研究,完善院士工作站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国际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我省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撑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重大科技项目攻关

加强防震减灾领域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技术和产品(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以重点危险区、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大基础设施密集区、人口高密度分布区为重点,探索、发展地震预测新理论和新方法。形成气枪主动源探测、GNSS大地形变观测、地震活动性研究、减隔震技术与产品研发、板缘强震地球动力学、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地震应急处置科技支撑、火山与岩石地球化学等若干具有云南特色和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地震科学研究领域和学科团队,适应全省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和事业长远发展需求。扎实推进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云南省地震局地震信息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程。

(三)服务外交深化科技合作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坚持地震科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立足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地位,继续推进地震科技国际合作,积极推进中国-东盟的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与缅甸、泰国、老挝、越南四国地震科技合作项目。提升软硬件条件,打造国家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地震学与地震工程培训班”品牌,进一步提高云南省防震减灾科技领域的国际影响。

(四)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进一步强化树立全省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一盘棋观念,统筹推进省、州(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多向交流,提高干部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综合处置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培养国家级、省级顶尖人才、业务领军人才、后备青年人才,引进紧缺急需领军人才。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结合重大项目实施,建设优秀创新团队。更加注重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软硬件条件等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国际培训班等平台和机制功能,大力培育和打造懂专业、精技术,推动和支撑防震减灾科技创新的技术型人才队伍,着力打造理念先进、积极进取、勇于担当的信息型、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为我省防震减灾事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一)创新手段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以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为目标,以地震公共服务‘短板’为突破口,以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为途径,加强部门合作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服务群众需求“最后一公里”。运用“互联网+地震科普”宣传新模式,结合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广“云南数字科普馆”,提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进“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活动,产出一批优质宣教作品,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提高科普针对性,扩大科普覆盖面。继续做好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建设。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升。

(二)强化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

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结合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每年度组织举办2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贯彻落实《云南省地震局舆情监测与处置联动工作方案》,继续加强与宣传和网络管理部门沟通联络,密切跟踪地震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妥善应对处置地震谣言,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单位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以更加有效的举措,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结合实际工作全面推进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落实本实施意见与落实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省地震局长会议以及我局2017年重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部署要求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任务相结合,与《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实施相结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三) 强化督查

将适时针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以督查督办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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