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全国地震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快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的意见》、《云南省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强地震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结合云南防震减灾工作和地震科技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地震科技创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全国地震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把科技创新作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必然选择和根本驱动力,把科技创新摆在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进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显著提升地震科技整体实力,满足社会公众及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云南防震减灾需求,依靠地震科技创新,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防震减灾发展道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攻坚克难的地震科技人才队伍,建成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地震科技创新体系。瞄准世界地震科技前沿,重视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的科学研究,形成大地构造、地震活动性、数字地震学、抗震新技术、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等具有区位特色的若干优势领域,保持省局地震科技先进地位。创新科技管理和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加大应用技术研发,丰富地震科技产品,加快防震减灾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构建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地震科技创新体系 (三)注重科技创新战略决策和规划引领。落实党中央、中国地震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成立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更宽广的视野和更开放的思路抓好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强地震科技战略决策。注重前沿科学问题预研究,加强科研项目储备,统筹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布局。做好云南“两基地、一区域”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项目,发挥规划的科技创新战略导向作用。 (四)搭建开放合作的地震科技创新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继续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打造主动源、GNSS、断层亚失稳、火山与地球化学、减隔震技术、地震活动性、山地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等科技创新团队。申报省科技联合专项,争取稳定的经费支持。建立科技创新团队管理等制度,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 (五)大力倡导地震科学普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地震科学普及放在与地震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科普宣传评价体系,努力产出一批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防震减灾科普作品。运用“互联网+地震科普”宣传模式,结合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地震科普引导,从地球大系统的视角拓展地震科普范围,普及地震科学知识,营造公众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的地震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 (六)提升地震科技国际合作水平。强化外事出访任务管理,“一人出国,大家受益;一团出国,全局受益”,实现出访成果共享。依托川滇国家地震科学实验场平台,吸引国际一流专家和团队来滇开展实验与研究,培养一批立足云南、放眼世界的地震科技本土人才。与东盟国家合作开展板缘动力学研究,加强边境地区地震监测与数据交换,深化对我省地震动力来源和发生规律的认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优化课程设置,打造“‘一带一路’防震减灾国际培训班”援外培训品牌,进一步推动我省地震科技国际合作。 三、大力推进实施云南地震科技创新工程 结合云南实际,落实《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4项科学计划,落实《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项目,持续推进“局省合作协议”。实施云南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力争在未来3-5年内取得较大突破。 (七)“透明地壳”计划。在动力学模型指导下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全面推进云南地震观测台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地震监测质量和水平。利用现代地震科学的最新技术和方法,进一步挖掘云南历史地震观测资料,利用主动源技术、大地测量、地球化学等方法,完善云南重点构造区域中的断层几何结构、变形模型、破裂模式,建立云南地区精细的地壳结构模型。 (八)“解剖地震”计划。加强川滇国家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整合科研力量深化地震活动性研究和地震亚失稳的野外实验研究。深化观测异常的物理机制研究,加强历史震例的总结和大地震的前震及地震序列研究,建立云南大震预测指标体系,促进地震动力学概率预测模型有关新理论新方法的发展与应用。 (九)“韧性城乡”计划。将综合防灾减灾理念与技术贯穿到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等环节,开展重危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城市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城乡工程加固与功能恢复、震前应急准备与震后科学响应、城市应急管理等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开展断层活动性鉴定、城市活动断层探察工作,为我省城乡规划、建设提供地震安全科学依据。以建设减隔震技术研发中心为重点,研发并大力推广新型减隔震技术和产品,提高城乡建筑抗震设防水平,努力打造云南防震抗震实验基地。以大震巨灾保险和“大理防震减灾示范州”建设为重点,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有效途径,构建防震减灾工作新格局。 (十)“智慧服务”计划。加快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项目,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数据处理和信息发布中心,实现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域地震预警功能。以信息化建设试点为契机,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地震”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在防震减灾中的应用,建成云南地震信息“116”平台。丰富地震安全服务产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为大型电站水库、重大交通枢纽、能源管网、物流通道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提供地震速报和预警服务。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灾情搜集、灾情速报、地震烈度速报和强震预警、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调配、紧急处置、结构健康监测及诊断等社会服务产品的研发,提升地震应急的社会服务能力。 四、创新地震科技体制机制 (十一)优化地震科技创新布局。聚焦防震减灾主责主业,发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优势和特色,广泛参与,协同攻关,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发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区域优势,把云南建成地震科技创新的示范基地、防震抗震的实验基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试验区域。把滇西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成为川滇国家地震科学实验场(大理),建设成为科学实验基地、对外开放的基地、人才培养的基地和全国地震综合观测的示范基地。 (十二)提升地震科技管理服务水平。广泛开展调研,加强政策研究,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建立常态化的学术交流制度,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坚持研发管理和创新服务并重,充分发挥局科技委在科技创新中的指导作用,重点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落实国家、省、中国地震局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大力推动科研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通过整合提高科技成果水平,注重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与应用。用好相关科技创新政策,加强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技人员等内控管理制度建设,赋予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多创新自主权,着力营造更加宽松的科研环境,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 (十三)改善地震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全面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针对不同类别人才实行分类评价,根据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业务支撑与系统运维等岗位不同特点,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健全科技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对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的跟踪问效。在注重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强化科技成果对防震减灾业务支撑能力的评价,将科技创新活动纳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将创新成果和创新能力纳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考核。 (十四)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机制。落实用人主体责任,根据业务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及战略,改革完善人才引聘、评价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培育以青年为骨干的科技后备力量,提升基层一线科技人员整体素质。以中国地震局“百人计划”、省青年学术带头人、省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人才计划等为培养目标,助推人才成长。建立科研人员“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机制,努力营造积极进取的科研氛围。持续推进青年科技人员“传帮带”培养工作。定期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到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培训、交流。以协作、竞争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当、层次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采用设立流动岗等多种形式,打破单位、部门、领域壁垒,鼓励科技人员根据科研和业务工作实际需求,组建跨学科的创新团队,实现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 (十五)激发地震科技创新活力。落实云南省委办公厅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遵循“坚持价值导向、实行分类施策、激励约束并重、精神物质激励结合”的原则,建立符合不同类别科研项目实际的劳务费、间接经费管理方式,制定体现岗位业绩贡献的绩效考核、绩效分配和绩效奖励方法,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科研道德教育,弘扬防震减灾行业精神,建立与科研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爱岗敬业、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奖励有突出贡献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对获得专利权、著作权、国家和省部科技奖励的人员和团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最大限度激发地震科技创新活力。 五、强化地震科技创新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领导小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地震局、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发挥科技创新的领导核心作用,勇于担当领导和组织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的责任,把激励科技创新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事业发展需求,研究科技创新的方向、目标和任务,细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更多的支持、协调和服务,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推进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七)统筹科技投入。加强与省科技主管部门沟通,争取省科技计划、云南联合基金等对地震科技的大力支持。紧紧围绕云南地震科技创新工程,以院士工作站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等为支撑,针对我省防震减灾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和区域特色突出的具体科技问题,组织申报、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地震科技联合基金、省科技计划、云南联合基金、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等各类科研项目,深化基础研究,促进成果产出和推广应用。做好科技研发项目统计和上报工作,争取项目后补助资金充实科研经费投入。强化科学研究指南编制,针对我省防震减灾“三大体系”的实用化技术开展集中攻关。统筹事业投入,提供稳中有增的经费支持,开展科技专项基金、青年基金、基层地震部门和地震台站专项等项目研究,修订《云南省地震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执行质量和成果水平。 (十八)弘扬创新文化。调动和充分尊重广大地震科技工作者的创造精神,激励他们争当创新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尊重科学规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弘扬地震行业精神,增强敢于突破的创新自信,瞄准地震科学前沿和关键技术,潜心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科学道德、科研伦理,强化科研诚信评价,抵制学术不端,持续保持地震科学创新系统良好生态,培养一批志存高远、淡泊名利、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的地震科技人才和特色突出、目标明确、基础扎实、精诚团结的科研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