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办事 > 服务事项 > “双公示”

关于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4-2 地块安置房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结果审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公共服务处  作者:公共服务处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阅读次数:打印】【关闭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昆明西北新城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2MADNP37Y9A

法定代表人

陈瑜

许可决定文书号

云震许可〔202412

许可证书名称

关于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A-4-2地块安置房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结果审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类别

普通

内容

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3

许可截止日期

2034-12-2

许可机关

云南省地震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