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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2025年度信用评价的公告


来源:震害防御处  作者:震害防御处  时间:2026年01月04日  阅读次数:打印】【关闭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场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组织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开展2025年度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对象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单位,且已完成初次信用评价的安评单位。

二、开展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震规〔2025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震法发20253

三、年度信用评价内容

年度信用评价是指综合一年内(202511日至20251231日)安评单位在各项目中的信用情况,对评价单位进行的定期信用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请安评单位填写《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年度信用评价资料》(附件1)及安评单位信用信息佐证材料。2026116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1面加邮寄至联系人。

(二)评价。云南省地震局将依据安评单位提交的材料,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指标》(附件2)开展年度信用评价,结合基本信息、行为良好信息、失信行为信息,更新信用评价结果。

(三)公示。完成年度信用评价的安评单位,将在云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告。在公示工作结束后,安评单位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将在云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安评单位应对填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公示期间,安评单位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云南省地震局提出申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发现信用评价结果与安评单位实际信用不符的,可以向云南省地震局反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联 系 人:王茗册

联系电话:0871—65747038

电子邮箱:970541052@qq.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48号云南省地震局震防御与应急处

附件:1.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2025年度信用评价资料(模版).docx

      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指标.docx

  

云南省地震局

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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