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云南省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现将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予以公告。未通过信用评价或需要更新材料的,可向我单位咨询并按要求申报。 联系人:云南省地震局震害防御与应急处 张彦琪 联系电话:0871-65747036 附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次能用等级 云南省地震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