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能。 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云南省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云南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地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全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和督促州、市制定各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5.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7.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火山及火山地震、各类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8.承担全省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防震减灾工作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省地震局迅速掀起十九大精神学习热潮。十九大前夕,省地震局制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要求高效完成了十九大期间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邀请知名专家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集中宣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闭幕实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报告。印发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安排,在全局迅速掀起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职工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年初印发《云南省地震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学习安排意见》《云南省地震局在职干部2017年理论学习计划》,年内已开展十三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专题辅导,组织两期处以上干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了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专项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防震减灾决策部署 2015年5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发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月,国务院汪洋副总理对“2.08”鲁甸4.9级地震作出重要批示。4月,汪洋副总理视察中国地震局,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防震减灾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7月,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在昆明会见来滇调研防震减灾工作的中国地震局局长郑国光一行,双方就继续加强局省合作推进云南防震减灾能力建设交换了意见。1月,省政府张祖林副省长出席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张祖林副省长出席全省地震科技创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在上级领导的领导和关怀下,省地震局扎实开展防震减灾各项工作,2017年局主要负责同志5次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领导汇报防震减灾工作。省地震局党组不断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重大政策研究,明确发展方向,调整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2017年5月,在全省地震系统印发《云南省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实施意见》并进行任务分解。针对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省地震局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向中国地震局上报了《云南省地震局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报告》,印发了《云南省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视察中国地震局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国地震局郑国光局长云南调研的讲话精神,省地震局印发了《云南省地震局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郑国光局长在云南调研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逐一分解贯彻落实任务,明确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紧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3.立足主责主业,扎实开展监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震情跟踪工作。省地震局贯彻中国局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各类震情跟踪方案32个,明确六大类75项工作措施,其中23项强化措施纳入全国方案,对3个重点危险区10州市20个重点县市进行震情通报。制定《云南省年度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震情监视跟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市县地震部门震情会商制度改革指导方案》《云南流体电磁形变台网建设规划(2016~2020)》《应急流动测震台网管理规定(试行)》《测震台网部工作规章制度(试行)》《前兆台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不断规范监测工作。强化滚动会商,探索开放式会商合作机制。共组织召开各类会商88次,其中周、月会商43次、加密、紧急会商31次,专题会商14次。通过加密滚动会商,实现了各类地震观测资料的实时、准实时更新滚动分析。积极探索与省天文台、气象局、水文局、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大的合作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报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宏微观异常零报告与异常核实工作。对全省前兆观测资料实行分析日志制度,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异常核实制度。对全省1546个宏观观测点执行异常零报告,并实施周报制度。2017年共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有关震情报告5份。漾濞5.1级地震做好了较好的短临预报,得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祖林和中国地震局副局长牛之俊的充分肯定。 推进川滇国家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建设。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的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推进云数据中心阶段建设,促进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引入平安龙地磁监测仪、悬挂式FHD质子矢量磁力仪、AETA多分量地震监测系统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观测实验与研究,实现数据与成果共享,不断推进数据与成果共享。完成数字电路的合同签订,启动新一轮数字电路的采购工作。 推进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建设。配实配强了预警项目建设指挥部,推进预警系统试运行、网络系统谈判,运维费用降低等3项重点任务。召开初步设计准备工作视频培训会。完成1573个单位工程的初设资料上报工作。编制预警项目部初步方案。对一般站的网络传输方式、运维模式和场地进行了可行性调研。开展地震烈度仪器接入铁塔公司对FSU数据传输方案试验。将测震、前兆、强震三个台网统一管理,为实现“三网合一”奠定了重要基础。 推动云南地震信息化建设。今年2-3月省地震局成立调研组,前往省气象局、上海市地震局、上海市气象局进行信息化建设调研,并邀请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负责同志到我局开展信息化建设战略有关问题交流座谈。第8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 “云南防震减灾信息现代化试点框架建议”的报告,并决定实施云南防震减灾信息现代化试点建设工程。这将为按照中国地震局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云南地震信息化工作奠定基础。 4.加强部门协作,做好震灾预防 做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做好局层面对应工作细化。配合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编办完成行政服务改革相关工作。对州市地震部门共9项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请示进行了回复指导。指导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完成了市政府安排的“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6号线一期工程抗震设防专项验收”工作。 推进地震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全年完成46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评审认定,并组织申报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目前,省地震局上半年推荐上报的15个社区均获得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认定。继续指导推进临沧镇康等四个县城开展省级地震安全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了《云南省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情况的报告》。镇康县、西盟县、绥江县、陇川县等四个县城的创建工作正稳步推进。 地震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指导玉溪市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完成了《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风险模型》书稿校核的相关工作。2017年3月27日漾濞5.1级地震灾区获地震保险理赔2800万元。与省保监会、省民厅、省住建厅、理工大等联合建立“地震风险管理与创新实验室”。 协同推进防震减灾能力建设。4月20日,云南省工信委、省住建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地震局联合印发了《加快隔震减震技术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指导意见》。5月,我局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水利厅调研,共商深化防震减灾合作有关工作事项,并就下一步合作达成共识。 5.备震工作充分,应急处置高效 认真履行了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筹备召开了2017年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印发了《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编制完成了《2017年云南省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并要求涉及重危区的各州(市)级人民政府制定专项应对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了西南协作联动区地震应急联动综合演练方案。 开展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和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制定了2017年云南省地震系统应急工作方案。牵头完成了重危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2月份,由局领导率队的三个工作组到三个重危区10州市20个重点县通报震情,共商防范措施。会同民政、住建等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三个重危区专项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同时分别牵头开展三个重危区抗震应急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完成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督查组在滇督查的各项接待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规范管理,顺利推进各类应急项目。通过近几年的十项重点工程建设,我省16个州市116个县区已建成震情会商与地震应急指挥互联互通系统,今年继续协调470万元经费用于该系统的完善与日常运维。印发《关于规范州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和管理的通知》,规范各州市互联互通系统运行和管理。围绕地震烈度快速评定、灾情获取及互联网+、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在地震应急方面的应用,全年组织申请中国地震局应急司专项任务4项,地震应急青年重点任务2项,工力所重点专项1项。继续开展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调研和融合试点、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单位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研究等研究课题。 开展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2017年,在玉溪峨山等地分别开展了6次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参训及观摩学员400余人。开展1次跨区域地震应急联动综合演练。组织1次大震应急桌面推演,参演人数102人,对进一步规范我局地震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地震应急处置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完成1期州市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派出了50人赴北京凤凰岭基地,完成了培训任务。完成1期救援队员中、高级专业技术培训,派出了50名救援队骨干参加了培训。 高效完成了2月8日鲁甸4.9、3月27日漾濞5.1级、8月8日四川九寨沟7.0级等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高质量组织完成地震灾害调查、烈度评定与损失评估工作,完成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和现场工作报告。累计派出现场工作队员71人次,14辆车次。 6.发挥创新支撑,推进国际合作 6月初,全国地震科技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8月,我省召开全省地震科技大会,省政府张祖林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后省地震局印发《局党组关于加快地震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全省地震科技创新,编制《西南地震研究所建设初步方案》纳入我局科技体制改革体系,推动深化改革。完成6项国家自然基金、4项省基金课题的申报。完成2017年局科技专项申报评审工作。完成省基金1项重点和1项面上项目的验收工作。完成2016年度局科技论文的统计工作。推荐2项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二等奖。 2017年发展中国家地震学与地震工程培训班圆满结束,来自10个国家的28名学员圆满完成培训。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泰方合作人员参加培训,项目推进顺利。缅甸气象水文厅领导和专家到访我局,签署了合作会谈纪要,详细研讨了联合考察研究缅甸实皆断裂的细节。 举办了全省地震系统科普宣传骨干培训班,为我省科普宣传队伍建设打下基础。推选普洱等四个单位参加全国防震减灾科普宣讲大赛,一名选手获得优秀奖。开展了国家级示范学校的推荐工作,临沧市第一中学、禄劝民族小学获得国家级示范学校称号。 7.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纳入《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印发《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分工方案》,明确规划实施路线,推进“十三五”规划的落地。组织完成云南省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2017年度项目申报、任务分解下达工作。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配合省减灾委办公室起草《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开展10项重点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规划项目落实工作。 2017年,云南省地震局党组启动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4月19日,调整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局深改办设在发展与财务处,加强对云南省地震局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按照深化改革的领域,局深改组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的科技体制改革、业务体制改革、震灾预防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4个工作小组,分解任务,协同作战。局深改办建立工作机制,向中国局改革办按时报送改革进展月报。目前,已完成《中共云南省地震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草案)》的起草工作,即将印发实施。 8.面向社会需求,开展有效宣传 “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期间,组织各州市地震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依托宣教中心、地震学会,与地质学会、昆明市防震减灾局、玉溪市防震减灾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配合“平安中国”组委会,联合拍摄《危崖奇坝》科普教育专题片,于“5.12”当天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安排楚雄、临沧、迪庆三个州市参加“平安中国”活动。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 科学应对》“八进”活动50余次,为6万余人进行了宣传。联合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开展科普宣传。与云南网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高校”系列活动。为火箭军45个分会场8700多名官兵开展了防震减灾培训。与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开展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进藏区宣传系列活动。协助央视拍摄“全国青少年科学素质大会”地震专题相关素材。 2月,接受了新华社云南分社记者的专访。向记者解读了云南省地震活动特点、地震部门信息化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情况。2月9日,组织召开《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邀请十余家主流媒体到场参与采访报道。 9.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定力,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月8日,云南省地震局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部署云南省地震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任务。印发了云南省地震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举办了两期“十八届六中全会轮训班”,对全局处级干部、专职纪检干部、纪委委员、兼职监察员、纪检委员开展培训,强化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党规党章党纪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着力夯实“两个责任”。制定了《云南省地震局贯彻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局管干部的管理,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报机制,加强局管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开展了业务骨干“不愿搞科研更愿意从事行政管理”的调研和结果通报工作。完成绩效改革的基础工作,初步拟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基本建成信息化、实时性的现代绩效考核平台,并组织开展了绩效考核培训。落实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举措。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对领军人才、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管理模式,打造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团队。继续开展“传帮带”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包括15辆一般公务用车和3辆特殊业务用车,我局是中央单位,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由中央经费户统一汇总上报,所以地方经费报表不再上报。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02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8.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5.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2200407地震应急救援10项重点工程补助经费3150万元,2017年2089901地震应急救援10项重点工程专项经费为286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88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44万元,占总支出的6.1%;项目支出3644.54万元,占总支出的93.9%。与上年对比减少1640.94万元,主要原因是:2200407 2089901地震应急救援10项重点工程专项经费支出减少1501.6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降低5.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降低3.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4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应急救援10项重点工程专项经费支出减少1501.66万元。10项重点工程项目已经临近收尾,工程支出明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0.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4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应急救援10项重点工程项目临近收尾,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为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2%。主要用于绩效工资支出21.43万元,办公费4.2万元,印刷费4.07万元,咨询费1.5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7.31万元,差旅费36.04万元,维修(护)费54.67万元,租赁费8.6万元,会议费3.36万元,培训费2.2万元,专业材料7.07万元,劳务费14.01万元,委托业务费5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0.6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9.8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77,其他资本性支出29.60万元; 3.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6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8%。主要用于津贴补贴、奖金、绩效145.18万元;办公费42.29万元,印刷费28.49万元,咨询费3.11万元,手续费0.49万元,水费22.40万元,电费61.26万元,邮电费14.68万元,物业管理费264.79万元,差旅费122.88万元,维修(护)费165.92万元,租赁费214.71万元,会议费9.08万元,培训费101.99万元,专用材料费15.49万元,劳务费27.19万元,委托业务费72.40万元,福利费25.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2万元,其他交通费10.67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79.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2.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3.1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52万元,支出决算为62.84万元,完成预算的58.4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47万元,是由于本年地震较少公车运维支出相对减少。全年三公经费较上年降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2.84万元比2016年73.31万元减少10.47万元,下降14.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4万元,下降1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地震较少公车运维支出相对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镜)费用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云南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地震预报预测及地震事业机构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震局资产总额1271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85.13万元,在建工作7573.85万元,其他资产1555.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32.84万元。 云南省地震局是中央驻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由中央经费户统一汇总上报,所以地方经费报表不再上报,故下表中固定资产没有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2714.97 | 3585.13 | | | | | | | 7573.85 | | 1555.99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云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4.1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41.59万元、工程采购支出139.55万元、服务采购支出6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地震事业机构:反映地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地震灾害预防: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防御、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地震应急救援: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